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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会员权利与义务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25日   浏览次数: 6169

许昌市企业家协会

会员权利与义务

 

协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 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有权取得本协会提供的有关财政局、工信局、农业局、林业局、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服务信息;

(五) 对本协会享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六) 有权要求协会维护其合法权利,帮助解决在经营管理方面遇到的问题;

(七)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八) 其他合法收入。

协会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协会章程和相关规定,执行协会决议;

(二) 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 积极参加协会举行的各类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

(四) 向协会如实反映情况及提供相关资料;

(五) 按规定按时交纳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