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一年来,在市工信委的领导和指导下,经过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涌现出一大批积极参与、爱心奉献、热心协会事业、综合素质好、社会评价高的先进会员单位和优秀会员。为树立榜样、表彰先进、促进协会工作健康蓬勃发展,经研究,协会决定在许昌市企业家协会2016年年会之际,在会员单位中开展评优表彰活动。对评选出来的优秀会员单位和先进个人,协会将在一届三次会员大会上予以表彰。
现将评选和表彰办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评选表彰活动,以激励先进,弘扬诚信守法,创新精神,宣传本土企业品牌,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增进团结,推动会员企业回报社会,促进协会的全面、健康、稳步发展。
二、 评选范围
许昌市企业家协会入会半年以上协会的会员企业及汽车流通分会会员,为协会发展和公益事业做出贡献者;未能履行会员义务的单位,不能参加此次评选。
三、评选项目
(一)、协会发展突出贡献奖(7家)
1、 自协会成立以来,承办过协会的会议或活动,为协会发展无偿捐赠钱、物,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为协会和会员做出突出贡献者。
2、本人每次都能积极参加协会的各种会议和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者。
3、积极主动交纳会费,严格执行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全力支持协会工作,积极献言献策,事事处处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成绩显著者。
(二)优秀会员企业(22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经营,法人及企业无不良纪录。
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企业对所在地经济发展、财政增收贡献较大,企业法人有较高的领导水平和业务素质,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在同行业中有良好声誉。
2、企业以人为本,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重视安全生产,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3、拥护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会费,热情配合支持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相关活动,为协会活动主动提供捐款和物品。
4、组织观念强,有集体荣誉感,维护协会团结,为协会扩大影响、提高知名度和社会地位,积极发展会员 。
(三)优秀会员(12名)
1、积极奋进,爱岗敬业,诚信经营,以人为本,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口碑。
2、拥护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时缴纳会费,热情配合支持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相关活动。
3、持续关注协会发展,积极为协会工作建言献策。
4、社会责任感强,服务意识好,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帮助有困难的会员。
(四)优秀工作者 (10位)
从事协会党、工青妇、分会、秘书处工作,热心为会员服务,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协会工作排忧解难,工作成绩显著,受到领导及会员广泛认可的职工,可授予“优秀工作者”
(五)特别奉献奖(6家)
一年来,一直关注和支持协会工作,无偿为协会作宣传报道及法律咨询工作,弘扬社会正能量的媒体、律师朋友。
四、评选方法及要求
1、评选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荐、推荐、审核、公示,最后由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2、利用网站、会员微信群等形式自荐、推荐。并把主要事迹材料于12月20日前报至协会秘书处 (电子版均可)。
3、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推荐材料经秘书处初步整理筛选后,由秘书处提名,拟评奖名单报会长办公会审核通过,然后在许昌市协会网站及微信公共平台公示,同时接受网站、微信、电话等途径的意见反馈;
4、公示结果报请会长办公会通过,最后确定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
五、表彰办法
1、在2016年12月下旬9日召开的一届三次会员大会上进行公开表彰,颁发奖牌、荣誉证书。
2、在协会网站、微信公共平台及其他宣传平台上刊登表彰决定。
六、评选说明
1、颁发协会年度奖项以精神鼓励为主和物质奖励为辅;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提供虚假先进事迹的,一经查验核实与事实不符的即取消其所得奖励项类,收回奖牌、荣誉证书,并提出批评教育,以示惩戒;
3、积极向市相关部门推荐本协会先进单位的事迹,争取更大的荣誉。
七、上报时间要求
请各位会员请自行在网站及微信群下载或向秘书处索要优秀会员企业推荐表,于2016年12月20日下午五点前将有关参评材料报送到协会秘书处汇总,以便协会评优活动小组进行研究评审。
秘书处电话:0374——2797199 15638798313
邮 箱: 991093068@qq.com
许昌市企业家协会
2016年12月3日